第四百七十二章 坐以谋反疑有无(2 / 5)

要知道《大清律例》中对于诬告者的惩罚是很重的,基本上就是诬告他人什么罪行,他就会被加倍处以什么罪行。谋反这种事从朝堂到地方上都十分重视,一旦查出是诬告,诬陷者逃不脱一个凌迟的下场。

他晚间回到府衙跟马慧裕禀报后,马知府第二天上午便开出牌票,又写了份公函,让手下拿着去江都县衙,由县里出面拘拿焦应元。

到了这一步,不管是马慧裕还是方敬斋,还都想本着大事化小的原则,毕竟焦循之妻是新科翰林阮元的表妹,不敢不慎重。

谁知等手下带着焦应元回来,方敬斋亲自审问一番后,事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焦循谋逆一事竟然很可能是真的。而焦应元告发的原因却令方敬斋叹为观止,他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没见过如此心性狠毒的无耻之徒!

话说今年二月的时候,焦应元实在是贫无聊赖,穷得快过不下去了,于是便想将自己居住的那部分族中公屋给卖了。

他这种行为特么纯属异想天开。祖屋那是一个家族的根,就算卖地也不能卖屋,别说母亲王氏和三个弟弟了,甚至是听说此事的焦循等亲戚全都不同意,搞的焦应元灰头土脸。

十几天前,焦循的老母听说了这事,便让焦循周济了堂弟一百五十两银子。焦母想着反正要跟儿子北上,不如临走前帮衬一把,免得妯娌王氏那边难做。

焦应元得了这笔钱,多少有些意外,于是便买了些礼物去了堂兄家。他的目的可不是道谢那么简单,而是想看能不能得到更多的钱。150两白银虽然不少,可对于他之前的债务实在杯水车薪。

谁知等他去了焦循家里,焦循刚好不在家。焦母让下人去叫儿子回来,同时还说让焦应元吃过晚饭再回去。

三月过后,焦循家中的下人只剩了三个,其他都在年前被遣散了。书童跟着焦循出去了,前面一个看门的,后院还有个丫环,结果就给了焦应元可乘之机。这厮竟溜进了堂兄的书房上下翻找,意图找点值钱的顺走。

谁知值钱的玩物没翻到,竟让他在书架上翻出了一本小册子,且不说里面的内容都是记述明末抗清的历史,中间还夹着一张纸签,上面写着“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

这下可把焦应元给吓了一跳,他手忙脚乱的将册子放回,只取了纸签收入怀中,然后悄悄离开了书房。到了晚间焦循回来,焦应元便提了借钱的事。焦循一听就怒了,痛斥了堂弟一顿,把他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