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黄河决口,赤地千里(1 / 5)

当晚沈璇和赵新吃饭的时候就提了沈仲才的事,赵新听了忍不住就哈哈笑了两下,随即就捂上了腮帮子。后槽牙还肿着呢,暂时别笑了。

“行了,这事你别管了,明天我见见他。”

吃过饭,两人喝茶聊天时,沈璇又问起了中午的那个问题。

“那个王姑娘,你是怎么打算呢?”

赵新知道躲不过去了,他沉默了一会,开口道:“我也不知道。其实她......她有病,很可能活不长。”

“啊?什么病?”沈璇一愣,心说你竟然连她有病都知道!你们俩到底还有多少事是我不知道的?想到这里,不禁面色一沉,小脸一扭气哼哼的。

赵新一看沈璇的表情,就知道对方误会了,于是便开始编上了。

“你知道王姑娘为什么一直跟着她爹到处游历?”

沈璇不搭话,心说我哪知道。

“他们父女一直在到处求医问药。那个王贞仪打小就有病,听他爹说,恐怕很难活过三十岁。”

沈璇沉默了一会,终于开口道:“原来如此,是我多心了。”

趁着对方不注意,赵新擦了擦额头的汗珠......

沈璇的三表哥叫沈仲才,读过几年书,连个童生都没考上,后来去了沈敬丹的铺子做伙计,几年之后升到账房,打的一手好算盘。要不是因为沈仲才跟沈敬丹这一房走的太近,沈敬丹也不会叫他来北海镇。

可自打沈仲才知道沈家攀附上了赵新,就想着自己发达的时候要到了。他原以为赵新会重用沈家子弟,可谁知来了北海镇几个月,赵新只让他们去了镇公所做办事员,屁大的权力也没有。

其实赵新也没犯坏,因为外人要想适应北海镇的体制,必须从办事员做起;要么就去当兵。赵新跟沈敬丹说的很明确,沈家子弟要是能干我也不压着,不能干的也别指望鸡犬升天,他不惯这毛病。

话虽这么说,可站在古人的立场,你不用重用自家亲戚,难道还重用外人不成?沈璇也概不例外,所以即便很不喜欢帮人说和,可还是跟赵新提了。

第二天上午,赵新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沈仲才。沈家人长的都不难看,沈仲才看着也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

赵新没那么多闲工夫绕弯子,他开门见山就道:“你想求官?行,我出两个题,能答对,我就让你当个镇长。”

沈仲才以为自己能当富尔丹城的镇长,心中狂喜,拱手行礼道:“请大人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