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罗教大乱斗(一)(1 / 6)

所谓罗教,就是后世上海滩青帮的前身。确切的说,是从杭州罗教分帮所演化出来的。

后世青帮所谓的“前二十四字辈”,原本就是罗教的二十四个辈字,即“清净道德,文成佛法,能仁智慧,本来自性,元明兴礼,大通悟学”。

不过罗教和青帮虽有传承关系,但早期的罗教还只是一个松散的宗教组织。乾隆三十三年罗教遭到清廷严厉打压后,内部开始产生了秘密会社性质的帮会体系。

老官(也称老管),是由帮中公认资格最老、辈份最高、最具有权威的人担任。老官成为帮派权力的象征,由老官组织的帮内大头目集团便成为帮内的权力机构——香堂。

香堂制定了帮规、入帮仪式,建立了帮内的联络信号,遇事则以“红箸”、“溜子”为号,将大队人马迅速召集。如果有水手无端滋事,则送老官处惩治。轻则责罚,重则立即沉入河中,也就是所谓的“浸猪笼”。

王长生为什么要搭上罗教这条线?在他之前向赵新和鲁寿山的汇报里说的很清楚。那就是所谓的罗教漕帮中人,其实是大清国最大的私盐贩子集团。

话说漕丁的工作极为繁重和危险,每次漕运的持续时间都在半年以上,然而所得报酬极低;他们的收入仅能维持本人生活而已。为了弥补薪酬不足,槽丁们就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一些贩运私货的活动。他们利用漕船免检的条件,或在漕船中夹带自己的货物、或是替商人运送货物。

满清效法明制,对于漕丁的贩私活动,同样是釆取默认态度;但是对贩运私货的数额又做出了一定限制。这样既可以鼓励漕丁努力工作,又可以通过此种方法长期推行低工资制,减少了朝廷支出。于是漕丁的贩私活动愈演愈烈。

而漕运贩卖的私货,一般都是官府规定的货物种类,多属于生活日用品以及运河沿岸各地的土特产。但漕丁为了获取暴利也携带一些违禁品,比如食盐。运销食盐利润丰厚,可获利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利润。因此,漕丁们就算冒着杀头的危险,也要在漕船中夹带私盐。清代漕丁从事贩卖私盐现象十分普遍,甚至与各地盐枭集团颇有来往,形成了大运河上庞大的私盐贩运网。

王长生捻了三炷香,恭恭敬敬的祭拜了罗祖像。然后才跟着刘老官到了上层船舱中落座。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刘老官也问了问王长生在海上跑船的事。

两人正说着话,便听舱外有人说道:“魏三哥回来了。”

只听另一个男子道:“师父可在?”这人说话嗓音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