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从信牌到北海道(2 / 5)

那里交换皮货,然后再去长崎和清朝商人交易。明白了吧?”

说是要去长崎贸易,可赵新没有信牌,他也搞不到信牌这种东西。这就有点难办了。

关于信牌的原委,其实要从康熙五十四年说起(1715年,幕府八代将军在位)。

幕府为了阻止日益外流金银铜资源,规定每年赴日贸易的中国商船上限是三十艘,即南京、福州、宁波计二十一艘,其他如厦门、台湾、广东、交趾、暹罗、交留吧共计九艘。

所有中国商船的贸易总额限定为六千贯,平均每艘船约一百九十一贯;每年棹铜(zhao,四声,划船用的,短的叫楫,长的叫棹。岛国商人把精铜熔炼成船桨的样子)的输出总量不超过三百万斤;限额内的中国商船实行编号管理,每年按编号发给信牌,有信牌且编号符合者才准许进港贸易,否则直接哪来回哪去。

这就是著名的“正德新令”。

(那些动不动就描写跑到长崎贩卖人口的全是胡扯,不提幕府根本不允许国民出海,先说港口你都进不去。除非上来就开打,但打完的结果很难说。)

由于贸易限定,且必须通过信牌才能入长崎港交易,因此在清朝就引发了“信牌风波”。

正德新令施行后,当年得到信牌的,主要是以江浙商人为主的四十二条船。等他们回国后,一帮没拿到信牌福建帮船头就向宁波府鄞县知县起诉,告江浙帮船头接受带有日本年号的信牌,乃是奉外夷为正朔,实属忤逆朝廷。

说白了就是纯粹的羡慕嫉妒恨。我拿不到,我也不能让你拿到。

案子递到了时任浙江巡抚徐元梦的手中,徐元梦认为江浙商帮“以中国商船受长崎地方牌票,不但有乖大体,相沿日久,定生弊端。”

因此,江浙商人的四十二张信牌便全部被浙江海关监督没收,而且清廷九卿还准备商议定罪。

不过当时的康熙还算明白,他在上谕中说:“此牌票只是彼此贸易之一认记耳,并非行与我国地方官之文书……我国海关官员给与洋船牌票,亦只为查验之故,并非部中印文及旨意可比。”

康熙的意思就是,浙江巡抚及朝廷各部不了解贸易内情,小题大做,势必影响商人贸易,于是下令将原票还给江浙商人,照常贸易。

其实,康熙这么做的原因,就是因为当时的清廷极为缺铜,铜钱的铸造数量缺口很大。所以岛国的棹铜就必须要通过这些江浙商人运进来。

(前文所提到的沈敬丹,就属于江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