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唐人屋敷(3 / 4)

,你们大家说是吧?来!”

话说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起,清廷觉得江山已稳,于是就颁布了“展海令”。

“展海令”一下,来往长崎的唐船逐年大增,到了康熙二十七年来航的清国商人和船员超过了九千人次。唐船唐货大量涌来,除去限定的贸易额外,还发生了港内港外的走私事件,使得倭国的银子哗哗流向清国。

来的人多了,就有人开始在长崎当地找女人做长期小三;最后发展到在长崎城下町内喝多了酒为了女人打架的。

为防止与日人接触,杜绝走私,长崎奉行所便借打架一事,花费一年时间,在长崎港南侧的山坡上建成了占地三万多平米的唐人屋敷,强制所有入港的中国人住进去,直至返航归国。

为了让很多在唐人屋敷内一呆就是几个月的商人和水手不至于憋闷引发事端,幕府便允许长崎城内的花街、丸山的青楼女子进入居住区,为停留的人提供服务。对于这些青楼女子,幕府为了好听,便称为“倾城”。

这些当地的青楼女子根据进出居住区域的不同,分别被称为“荷兰行”和“唐人行”。

最初这些青楼女子在唐人屋敷进入大门外院右侧的“乙名部屋”登记后,可进内院逗留一到三天;后来发展到可在高级船员处一次逗留十日,下等船员处一次逗留五日;再后来可以连续登记,直住到唐人返航,一住数月。

话说这些倭女的服务精神真是体贴入微,她们不仅仅是给中国人做一夜妻、数夜妻、数月妻,还能给吟诗作画、秉灯研墨,更能像家庭主妇一样料理饮食起居……即那个啥还那个啥,嘿嘿嘿嘿……

而这些倭国女人的收入来源,则是在中国人离港后,拿着登记证明去城内的中国年行司领取一笔“扬代银”,即唐船运来的货品发售后,所抽取的中间费用。

当然,也有很多中国商人和水手怜惜这些与自己有了夫妻之实的青楼女子,每次来时会在随身行李内偷偷夹带一些首饰物品。但这些女人们在将这些物品带出唐人屋敷时,往往都会被居住区二门外的挎刀守卫所翻检出来,最后落得个没收的下场。

按说幕府管的这么严, 应该就杜绝走私了吧?但是你觉得可能吗?

那些倭国商人中间,就有胆子极大的主儿想绕过官府玩票大的。

比如挖地道进入唐人屋敷,用海参、鲍鱼、水獭皮和金子,换回大量白砂糖、精细的茶具碗碟乃至唐人衣裤,再以高价贩卖到民间,获得不少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