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那就用点智慧(2 / 3)

我岳父是李世民 张围 1023 字 11个月前

“是吗?”

程咬金狐疑地用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皱眉品尝着,“嗯?”

随即又拿起一只包子咬下。

这包子非常蓬松,一口下去里面的是肉馅。

本来今天就是来帮陛下巡查一下骊山,准备过些日子的秋猎。

这一趟巡山结束,父子俩饥肠辘辘。

不得不说这里的肉还挺不错的。

特别下饭。

程处默说道:“店家,你们那个肉还有吗?”

“咱们只是小买卖,一份只有这么一些肉,客人要是不够吃,可以再要一份。”

程咬金说道:“老夫只要这个肉,你们还不卖是不?”

丁溜想哭的心都有了,“客人,我们店小,每日能够做得也不多,再说我们店家说这是为了节约粮食。”

“节约粮食?!”

程咬金拍案说道:“谁要是敢浪费粮食老夫看了他的脑袋。”

“是是是,将军说的是。”

“你看老夫像是浪费粮食的人吗?”

“不像一点都不像。”

……

程处默拍着肚子说道:“父亲,这家店倒是实在,十几文可以吃个饱。”

程咬金吃下最后一块红烧肉,细细品味着软烂的红烧肉。

程处默又灌下一口酒水说道:“你们这个是什么肉。”

丁溜回话道:“猪肉做的红烧肉。”

程处默神情有些扭捏小声说道:“父亲,这个是猪肉。”

“呵。”

程咬金冷哼一声,嫌弃地看了自己儿子一眼。

“父亲,是猪肉呀。”

“猪肉怎么了?”

“猪肉能吃吗?”

程处默小声问道。

程咬金长叹一口气说道:“你小子就只知道现在的富贵日子,以前在打仗的时候有头猪吃都不错了,也不是没吃过猪肉,谁说猪肉不能吃了。”

这话听得丁溜不住点头,看来眼前的客人不嫌弃猪肉。

回想起当初,程咬金又是一阵感慨,当初行军打仗的日子苦呀,粮食紧张,干粮难以下咽,能吃得上猪肉都是谢天谢地了。

不过这个猪肉确实怪好吃的。

程咬金站起身说道:“军中还等着消息,就先回去了。”

“嗯。”

程处默把杯中的酒水喝完跟着程咬金走出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