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 混血(3 / 3)

准备了许多特权的设备,我觉得我们带的这些外乡人可能会被那边的酒店服务员鄙视的呢。”

“与其带他们去那个华而不实的大酒店,还不如带他去基特叔叔的旅店酒馆呢,那里的羊排炖土豆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

“而且,每每到了晚上,就有许多冒险家在那里喝酒。”

“讲了几位先生想要听听前面的趣闻的话,在那里居住是最合适不过的。”

“不过前提是大家没有早睡的习惯,因为前半夜的酒馆下面总是十分的热闹的。”

但凡他们几个,也不是早睡的人呀这点麻烦倒是不介意的。

他们说的维特叔叔一定是这个小镇的本土居民了,去一个原住民自家开的酒馆旅店总好过那个听起来就很贵的维特大酒店的要的好。

大家都没怎么犹豫,就选了这些小孩子推荐的酒馆旅店。

从教堂斜着走两条街,就到了他们此行要去的酒馆。

这时候还不到热闹的时候呢。

推开酒馆儿的大门,一片空荡荡的桌椅。接着就是一长熘的喝酒的台子,在台子的后边有一个毛茸茸的大叔正在百无聊赖的打盹儿。

但凡他们推门进来的时候,门口挂着的长串风铃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趴在桌子上的大叔被惊扰的都都囔囔,抬起头来,想要看看是哪个白天就要过来喝酒的酒鬼。

结果他看到了几个毛孩子带过来了六个结伴而来,风尘仆仆的人。

基特大叔就知道他的生意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