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一剑挥出即入鞘(1 / 3)

他挥毫,泼墨,落笔。

他轻点纸面,却不知该从何写起。

横撇竖捺,无处走笔!

良久一声叹息。

笔起,空白之处只留那落下的句点。

望着窗外,依稀记得多年前封笔,只因今生挥毫只为你!

寻天涯把剑放在砚台上,手中拿出刚刚那顺手摘下的桃花,愣愣出着神!

世人皆从书中知他当过剑,卖过马,还遇上一个胭脂女。

却不知他在仗剑天涯之前,是个南朝文人墨客,金榜题名的状元!

只是怀才不遇,君晕臣奸!听闻当今世上武能兴国,才放下了笔,拿起了剑,牵起了马!

奈何老天捉弄于他,还没走出多远,便是碰到了一个女人,于是他放下了国,放下满腔热血,想要安个家。

她说她喜欢桃花,于是他的笔杆是桃木所做,他的院子也种满了桃花。

她说她喜欢星星,于是他跑到山巅为她捉来满屋子萤火虫!

她说她喜欢诗词,于是他提笔推敲了只属于她的诗词歌赋!

只是后来,她说桃花是一个人名,星星也是数不清的金子,诗词是官人客房的卷轴!

造化弄人啊!

这一来二去,寻天涯也真的全都放下,只顾得寻那天涯了!

……

三天时间眨眼就过!

翌日,当清晨的红光第一次照在这客栈中时,所有的人都猛的睁开双眼,他们甚至为了今天看这两位剑客的出手,晚上都没有**服睡,生怕错过了精彩的对决!

高手对决,剑道高手的对决,如今可是很难见到喽!

这是一个蓝境以上的强者很“和平”的年代!

如若能见到他们出上两次手,怕是能吹个一年半载!

而风华和这寻天涯虽说没有颜色特征,不知什么境界,但从蛛丝马迹来看,至少蓝境以上!

开玩笑,一个一剑杀敌二百三。

一个御剑飞行,气定神闲!

这两人都是深不可测的主啊!

寻天涯在此刻也是睁开了双眼,他摸了摸背后的剑,自语道:“好久没给你找个对手了,希望今日我们都能战个痛快!”

话落,寻天涯也是下了楼,在众人的目光下走向那窗台处刚刚落下的风华。

“三日已到,南山河处比剑吧!”寻天涯此时没有了嬉皮笑脸,有的只是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