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荷兰三大顶级文学家(2 / 3)

望你们再接再厉,继续引领这股风潮」

奥古斯特.斯特林堡先是看了一眼奥斯斯特亨利.劳埃德,这位荷兰文坛最高之人同时也是在座中除了威廉四世外地位最高的,因为他还是国际劳工联盟组织的副干事长。

正因为如此,所以像桀骜不驯的斯特林堡,也不得不低头。同样的,看向马克.吐温的时候,后者也让他佩服不已,因为马克.吐温自从在1871年从米利坚移民到澳大利亚后,他的还是在米国文坛占据着特殊的位置。

这两人在各自领域都占据着特殊的位置,斯特林堡在从瑞典移民前虽然也在瑞典小有名气,但是也因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原因,在瑞典不太受欢迎,就连以前赞赏他的卡尔十五世也顶不住压力最后只能够变了脸色,最终他也在1870年移民到了澳大利亚。

不过自从来到澳大利亚并在悉尼大学「镀金」之后,他却被悉尼大学校长赫尔曼.范佩龙看中,于是全力培养打造下,他以28岁的青年身份跃居全球文坛顶级大家,可以说靠着《红房子》和《新国家》一炮而红。

今天更是成为了荷兰国王威廉四世的座上宾,荣誉和名利兼得,可谓名利双收啊。

于是,他()忍不住道:「陛下,这次我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我的老师赫尔曼,范佩龙校长支持外,最重要的是,陛下支持的文学气氛浓厚,让我们文坛百花齐放,所以,陛下才是最大的功臣」

威廉四世顿时哈哈一笑,笑道:「没想到啊,我们的斯特林堡大作家嘴巴也这么甜啊」

他道:「不过,荷兰的气氛确实是不错的土壤,不过,也全靠你们的才能才是」

「马克.吐温你觉得呢?」

马克.吐温此人个性十分温和,正因为如此,他在米利坚的朋友较多,他到荷兰来,其实更多是威廉四世的拉拢,当初可是费了不少的功夫啊,不过,最后还是让他成功了。

马克.吐温:「1869年在米国我发行了《傻瓜国外旅游记》,在米国获得了不少的嘲讽,我被人背后说是傻瓜一个。1870年,我发表了《艰难历程》,在米国崭露头角。但是只是小有名气,1873年,我发表了《镀金时代》,一下子在米国红了起来,不过人红是非多,我被米国文坛传统势力攻击了,最终我离开了米国,来到了荷兰。」

见威廉四世微笑不已的样子,他心中虽然鄙视对方会装,只有自己知道对方就是这些造成他离开米国的背后罪魁祸首,算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