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 共和贸易书(2 / 4)

的事,不会反悔吧?”

朱棣呵了一声,懒得说话,甩袖走了。

对于朱允炆释放胡元澄,并准其加入二炮局的做法,朱棣没什么意见,但有意见的是为了让胡元澄心甘情愿为二炮局办事,朱允炆答应释放了胡氏三人。

胡元澄的儿子黎叔林,孙子黎叔林(PS:胡季犛本名黎季犛,儿孙姓黎非笔误),胡汉苍的孙子胡五郎。

黎叔林与胡五郎相当,一个三岁半,一个两岁半,饶他们不死没关系,毕竟不记事,但黎叔林已经二十多岁了,让他活着,朱棣是不满意的。

可用胡元澄,总不能把人家这一脉也给杀了吧。

陶增光来了,拿出了一份文书:“这是皇上给安全局的文书,你的儿子、孙子与胡汉苍的孙子,都被安置到了二炮局的一座孤岛上,朝廷请了人专门照料。”

胡元澄接过文书仔细看了看,朱允炆是讲诚信的,答应的事都写得清清楚楚,而真正说服胡元澄的那是这么一条:

安南不叛,大明不杀安南无罪之人。

为了安南百姓不遭遇屠戮,为了他们不第二次承受大明火器,胡元澄答应交出自己的余生。

无论是行为高尚,还是虚伪苟活,胡元澄都进入了二炮局。

朱允炆用了一些看似存在约束,实则什么都没约束的条款,换来了胡元澄的归附,“不杀安南无罪之人”是一句漏洞很大的表述,毕竟,大明真想要杀人,先给他个罪名就是了……

胡元澄是一个真正的火器天才,他的加入,对二炮局乃至大明火器的未来有着极大影响,这是后话。

朱允炆延迟处决胡季犛,不是与胡元澄交易的结果,而是在等一个更为合适的时机。

四月中旬,南洋诸国使臣纷纷抵达京师,沧澜王国刁线歹的使臣更是直接提出,希望大明可以在沧澜设置老挝宣慰司。

刁线歹提出这个请求,并非是恐惧过度的结果。

事实上,在元朝时期,就曾在老挝设置过老告军民总管府。而朱元璋赶走元朝之后,自然而然接过了这些土地,老告土官在明初的时候确实两次入明朝贡,洪武十六年的时候,麓川、缅甸、车里、老挝、八百臣服大明,朱元璋设置宣慰司。

但朱元璋设置的宣慰司只是一个形式,一个称呼,仅此而已,大明对土官的控制极为有限。

后来麓川宣慰司造了反,被沐英、沐晟等人给收拾了,但缅甸宣慰司不服从明朝的管理,废掉了,老挝见状,也丢了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