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人口买卖,不像人间(2 / 4)

掠,不择手段!

朱允炆清楚,蓄奴不是明代才有的,向上追溯,哪个时期都有这个问题,哪怕是朝廷禁止,也不过是走个书面形式。ωωw.

奴,奴隶。

在明代始终存在,并无断绝。

让很多人意外的,最大的奴隶“人牙子”,就是大明皇帝,说是朱允炆也没有任何错。

因为明代初期,奴隶最主要的来源就两个:

其一,战俘。

明初打仗多,俘虏的人也很多,一些蒙古兵成为俘虏之后,成为了功臣之家的奴隶。

其二,罪犯家属。

这个更好理解,洪武四大案制造了那么多悲剧,牵连的家属够多了吧,一些人便被卖为奴、婢,成为了他人的物件。

之前的教坊司,其本质不也是奴才性质的,取悦他人,任人侮辱!

对于民间,朱元璋一再下令,禁止民间百姓成为奴仆,禁止人身买卖,还规定“庶民之家当自服勤劳力作,故不准存养奴婢”,也就是说,寻常百姓家需要自食其力,自力更生,你们啥都需要自己干,官能养奴婢,你们不能。

朱允炆想起来那一本尚未出世的《**》,最初就有介绍,潘金莲在嫁给武大郎之前,就已经被转卖过两次。

《**》成书于明代中后期,能写出这样的市民生活,想来是“取材于民间”,至少可以佐证一点,明代中后期,人口买卖已经十分严重。

毕竟在那本书里,被买卖的可不只是金莲一位,还有五两银子买的丫头小玉,四两银子买来的秋菊,出现了专门的人牙子,比如王婆、薛嫂、冯妈妈、文嫂……

若明代中后期人口贩卖已成常态,那根苗出在什么时候?

明初!

朱允炆猛地一排桌案,起身喝道:“但凡查实,一应参与人口贩卖者,立斩不赦!”

作为后世人,如何不知道“失孤”父母的痛苦,如何不知道人贩子的可恶,如何不知道这是罪恶滔天的事!

朱允炆清楚这件事很难解决,几近难解,但无论如何困难,有多少阻力,朱允炆都决定了,贩卖人口者,必死无疑!

太祖规定贩卖人口死罪,他只不过是没狠抓过罢了,我朱允炆想要认真践行下祖制,总没有多少问题吧?

至于太祖规定的那点奴婢数量,朱允炆闭着眼睛也知道不现实,满朝文武估计九成都超了,若是按照太祖规定,一律拉出来打一顿,然后将他们的奴婢放良,怕是会引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