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王昭君、大乔与收继婚(2 / 4)

上书求归,汉成帝敕令王昭君“从胡俗”,即按照收继婚,改嫁呼韩邪的弟弟复株累若鞮。而在复株累若鞮死后,王昭君再改嫁于搜谐若鞮。

你不能说王昭君不检点,这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兴盛的便是这种收继婚习俗。

再说一个,三国时期的大乔。

大乔为孙策之妻,孙策死后,大乔何去何从,为人注目。

在嘉靖版《三国演义》中,直言孙策死时,召妻子大乔嘱托后事,并在后文中,借曹操之口言“昔日乔公与吾至契,将二女以侍吾。吾视之皆有国色。不料被孙权、周瑜所娶。”

也就是说,孙策死了之后,大乔转嫁给了孙权。

这是否属实很难说,但在元、明时期,民间就是这样认为的。

如在元初高文秀所撰杂剧《周瑜谒鲁肃》中,就接写了“孙权娶大乔”,元明间无名氏杂剧《周公瑾得志娶小乔》头折还演孙权“下财礼娶大乔做夫人。”

收继婚的出现与存在,有着很多因素。

对于少数民族,尤其是游牧民族,男性虽从事高危的狩猎、战争活动,但其死亡率只能说是十分之三四,可对于适龄产妇而言,其死亡率却高达十分之四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为了族群延续,他们不允许妇女成为“守节寡妇”,而需要妇女再嫁,以“生育”更多儿女。

再者,少数民族的女性并没有什么地位,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女子就是牛马一样的“财产”,既然这个女人嫁了过来,那她就是整个家族的财产。

虽然她丈夫死了,值得同情,但家族财产再分割,还轮不到外人说话。

外嫁?

那不是财产流失?

谁愿意拱手送出自家财产?

换一句话说,如果游牧民族遵循的是中原的“伦理纲常”,那这些游牧民族,极有可能早就灭绝了,根本无法动不动就成为一个大族群,威胁中原。

在元主中原的时候,曾在汉族之中推行过“收继婚”,但这种理念与儒家伦理有着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并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只在小范围内存在。

这也可以理解,汉人都习惯了礼仪约束,有着基本的伦理道德,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人那么熟,怎么能下手?

加上元代时期,儒家学说盛行,尤其是程朱理学主张伦理,不遵循伦理的,便是“异族”,为了证明自己是汉族人,也不能做出收继之事。

在元汉化的过程中,元廷甚至颁布过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