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二章 抓到了鸵鸟的儿子(2 / 6)

,主要猎物就是中小型有蹄类动物,包括汤姆森瞪羚、葛氏瞪羚、黑斑羚,但鸵鸟也是猎豹经常捕食的对象。”

“虽然猎豹跑得快,但因为它跑的距离很有限,所以猎豹在捕食的时候,会尽量地、一步一挪接近猎物。”

“接近到与猎物10至30米的距离,然后猎捕猎物。”

“由于猎豹的牙比较短,所以猎豹有时候没办法用牙来把食物咬死,经常是靠上下颚就是像钳子一样把猎物的脖子钳住,使猎物窒息死亡。”….“往往要五分钟到十分钟以后,那些大型的猎物才会死亡。”

“我们再靠近一点,好让哈雷更方便出手,提高它的概率。”

“让它试试。”

才饿了一天,身体状态还算可以,因此毕方对这头鸵鸟并没有抱着势在必得的想法,他准备让哈雷自己试一试,看看它的狩猎天赋如何。

对猎豹而言,就更容易了。

野生动物可没有一日三餐,能不能吃到肉基本看运气。

大部分肉食动物都可以做到一个星期不吃都没问题,只有在带幼崽的情况下才需要每天狩猎,平日独自生活,基本是两天一次。

现在才一天多,不到两天。

捕捉不到也没什么问题。

哈雷的伙食比起它在野外的同胞而言,绝对是天堂日子,体态上甚至有不少的脂肪,摸起来肉乎乎的。

现在发牢骚,完全是没过过苦日子才会如此。

以后在野外生存的多了,这家伙就明白什么是残酷的自然了。

毕方带着哈雷前进了数米,来到了距离洞口更近一点的地方。

这处位置并没有刚才的好,隐藏不了一人一豹的身形,不过伏击,主打的就是出其不意,等鸵鸟出来,方向改变,并不能直接看到他们。

等候了莫约一刻钟左右。

将脑袋贴在岩壁上的毕方警觉起来,倒不是靠着地面听到了什么,而是鸵鸟的脑袋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哈雷的呼吸低沉起来,双目视线牢牢锁定面前的鸵鸟。

就连杰瑞都从背包中探出了脑袋,一对漆黑的小眼珠目不转睛。

“追赶,扑倒,撕咬,记得这些吗?上!”

毕方低声言语,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