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另有看法(2 / 4)

历史的征程 苏卡2 1619 字 11个月前

奖励之策,公布工商业注册条例,凡公司、商店、工厂之注册者,均妥为保护,许各专利,一时工商业踊跃欢忭,咸谓振兴实业在此一举,不几年而大公司、大工厂接踵而起。"据统计,到**注册的工业公司,1912年为十四家,1913年为二十五家,1914年增为八十九家,1915年更增加到一百零二家,呈逐年上升之势。实际数目远不止此,因为当时注册制度尚不健全,一些企业并未到**注册,完完全全的就是黑户。

1913年11月,袁世凯签发了《保护华侨投资实业之通令》,声称:“此后各处侨民投资回国兴办实业者,应由各省行政长官通饬所属从优待遇,协力维持。"从而大大刺激了华侨回国投资的热情,所以1912-1919年间,仅华侨投资的企业就达1042家。原有的企业也在这一时期大为扩展。如以面粉大王、纺织大王著称的无锡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和南通张謇,都是在这一时期奠定雄厚基础的。

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兴起了一股创办实业的热潮,民族工商业迅速向前发展,其发展速度超过以前任何时期。客观的来说,袁世凯时期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迅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它和民国初年袁世凯**制定的政策和措施是密不可分的。

民国初年,袁世凯努力推行的一系列克服财政弊端之政策,主要有:改革财政管理机构,中央设财政部,各省设国税厅(后称财政厅),确立财政统-管理体制,制定《会计条例》,开始编制地方预算,完善近代国家预决算管理制度;在中央设审计处,各省设分处,改进近代审计制度;划分国家与地方财政,削减地方财权,加固中央财权;举借外债,发行内债,禁止省借外债;起用英国专家丁恩,推行盐务改革,使盐税收入逐渐增加;整理田赋,减少田赋名目,规定银米折价,通令各省田赋改征银元,两次设立经界局,开展了清丈土地和整理税册的工作;增收新税,如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

通过一系列财政措施,袁世凯稳定了全国即将崩溃的财政秩序,保证了中央财政的来源,亦使国家财政有所好转。老袁统治时期,地方一般不敢轻易截留中央财税,财权由分散走向统一,中央**财力日渐充裕。北洋时期,只有袁世凯执政的民国三至五年没有财政赤字,说明他的财政力度很大,政策开始奏效。至于袁世凯死后,国家财政秩序复陷混乱的局面就不用提了,大家都知道。M.

最为主要的就是,老袁对于军事的功绩,无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但不得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