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篮球圣地:洛克公园(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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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两天发生的事,听起来挺扯的。

王毅便一直留在巴恩斯家教他唱《以父之名》。

不得不说巴恩斯在音乐方面天赋还是不错的。

其实他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旋律摸清了。

能够完整的将这首歌哼唱下来。

他甚至可以轻而易举用大提琴来演奏完这首歌曲。

难点在于中文。

他对中文一窍不通,学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不过通过两天的学习,他也记住了所有歌词。

只是他的发音不够标准而已。

“不好意思,你已经学的有八分像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跟我去找TT了?”

巴恩斯连连摇着脑袋:“我的发音还不够标准,王毅,我得将中文发音说的完全标准,这是对JAY的尊重。”

王毅摇头:“不用,反正他的歌本来也没人能听得清歌词。”

“王毅,你在糊弄我。吐字清晰是一个歌手的基本功,哪有歌手连发音都发不清楚,还那么红的?”

“唉,你不太了解中文,我不怪你。”

王毅叹了一口气。

然后在百度上搜索了各种乐评人对周杰伦的评价,有翻译软件将其翻译成英文。

“你自己看。”

最上面是对周杰伦早期音乐的评价。

他的曲风如何如何;

他的节奏如何如何;

他的前奏如何如何。

然后就是一句:他最大的据点就是他的吐字根本听不清楚,他的所有歌曲几乎没有吐字清晰的。这是歌手的大忌。如果他想真正的火起来,就必须要改变他的唱法。至少得让人能听清歌词。否则继续这样下去的话,他的歌曲根本没什么传唱度。

接着便是中期的评价。

曲风节奏之类的自不必说。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面对于他发音的评价:不得不说周杰伦让我很惊讶。作为一个专业的歌手,让人能听清楚歌词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当时学音乐时如果唱不清歌词,音乐老师会让我们立即滚下舞台。

但是这一切在他身上根本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