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没有人能阻挡我(1 / 6)

纳什开局连续的进球,帮助热火队咬住了比分,不至于落后太多。

但他们终归还是落入了下风,在第一节比赛结束时,以17:24,落后了快船队7分。

在总决赛这样的比赛中,你用什么方式打球不重要,能得分是最关键的。

纳什虽然以组织大师而闻名,可是组织的最终目的也是得分啊,如果组织了半天,队友也投不中,还不如自己来呢。

热火从来不是那种磨阵地,打漂亮进攻的球队,06年夺冠时就不是。

防守是他们的根基,而在进攻端,他们一向是偏向尽可能发挥球员个人能力。

莱利在湖人时期就是如此,他不在乎一定要打出什么既定战术,能让明星球员发挥能量,把球送进篮筐就可以了。

斯波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莱利的篮球思想,战术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目的是进球,是得分,球员在这里不是靠着体系加成打轻松篮球,而是要将自己的体能、才华压榨到极限,来支撑球队的战斗力。

这是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篮球打法,不过莱利靠着这一套,拿到了满身的荣誉。

纳什已经38岁,他愿意将自己的剩余的所有全部榨干,来换取一枚总冠军戒指。

第一节,纳什5投4中,砍下了9分,仅送出1次助攻。

热火咬住了,在第二节他们试图展开反击,斯波换上了奥多姆,增加球队的整体高度。

奥多姆、波什、霍华德,构成了热火三高。

想利用前场篮板球这种最朴实无华,却最简单有效的手段,来冲垮快船的防线。

前场篮板球的确是进攻方最大的X因素。

防守方结兵布阵,费了半天劲,防下对方一个投篮。

结果进攻方咔一个前场篮板,再篮下轻松扣篮得手。

这对防守方的士气打击是非常大的。

当年火箭队的一个战术,就是感觉打不出战术了,就把球朝篮筐一扔。

扔进了算运气好,扔不进摩西-马龙会抢前场篮板,然后在篮下打进。

就靠着这一套,火箭淘汰卫冕冠军湖人,一路杀入了总决赛,遇到凯尔特人三高才败下阵来。

这种朴实无华的套路,往往最有效,因为他触及到了篮球的本质:越靠近篮下越容易得分,以及身高的天然优势。

于是,热火在第二节开局连续抢下前场篮板,霍华德一次扣篮得手,一次被送上罚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