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付尽狂名十九年(1 / 3)

转念一想,朱雄英隐隐觉得这样有些不对:“可是如果只是人物的雕像、泥偶,那什么人都能做来卖,我的优势又在哪里?

不如我请父皇颁布一条法律,规定话本作者或雇佣作者创作画本的人享有话本人物独家的贩卖偶、武器、衣服等等东西的资格,其他人若是想要跟着赚钱,必须先出一笔钱,否则就得依据其非法所得的金额多少来罚款、坐牢。

还是不对呀,这类作品能赚钱的店好像不止这些吧,最近市面上有不少以画作的形式连载的三国演义的故事,也挺受欢迎的,那几个合伙搞这些的画家都买楼房了,我觉得这种钱也只能由作者来挣,其他人要想也用它挣钱,得给原作者加钱。

还有戏曲、歌曲等等,只要是涉及到作品及其周边的东西,都是无形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文化财物,受到大明律的保护。”

朱七牛:(⊙o⊙)…

得,太子的版权观念彻底建立起来了。

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一套丝滑的理念……竟是太子在短短时间内想出来的。

所以这就是他被皇帝派去历任财部尚书、户部尚书和吏部尚书的结果吗?

真不愧是太上皇的孙子啊,多少是有点天赋在身上的。

朱七牛对于这些……不太感兴趣。

因为他本身就是靠抄起家的。

他也并不认为这种事儿是多天诛地灭的罪过。

便没跟着朱雄英一起议论。

见他不怎么搭茬,本来也没有太明确相关理念和法律条款的朱雄英顿感没劲儿,索性也不想了,开始拉着朱七牛换衣服,换武器,摆造型,耍动作。

一边耍帅,两个小伙儿一边念起了早已构思良久的各种出场诗,并时不时哈哈大笑几声,中二之风甚嚣尘上。

“顺吾者生,逆吾者亡,万恶的罪魁朱七牛啦!”

“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归来饱饭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

“……。”

“一恨才人无行;二恨红颜薄命;三恨江浪不息;四恨世态炎冷;五恨月台易漏;六恨兰叶多焦;七恨河豚甚毒;八恨架花生刺;九恨夏夜有蚊;十恨薜萝藏虺;十一恨未逢敌手;十二恨天下无敌!”

“有人问我修行法,只种心田养此身。时人若拟去瀛洲,先过巍巍十八楼。”

“……。”

“一扇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九年。”

“曾经天上三千劫,又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