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和州政府洽谈收购(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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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国内不同。

国内土地大部分都归公家,只有极少部分的农田算是分给了私人,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私人土地。

因为分配给私人的这些田地,私人基本上没有什么支配权,更不可能私人买卖。

最多拆迁了有点补偿款。

私人大地主这种东西,在国内是根本不存在的。

而美国不同。

美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情况,分为私人所有制和土地公有制。

其中私人所有制占主导地位,大约占到全国土地面积的60%,基本拥有对所属土地的大部分权利。

私人可以对土地进行买卖,也可以自由支配土地的使用。

前提仅仅是获得一些许可,比如说涉及到环境污染的环保机构,有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等等。

而土地公有制分为两个层面。

一个层面是联邦**所有,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3%,另一个层面是州**所有,大约占到5%。还有2%的土地是印第安人的原始保留地。

曾经北美大陆的真正主人,只剩下了可怜巴巴的2%。

这挺戏剧的!

也是一场人类悲剧!

而私有土地之所以会占60%,主要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当时的**颁布了影响深远的《宅地法》。

该法规定,每个家庭的户主或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以及申请取得美国国籍,而又未曾使用武力反对过美国**的人,。

只需交纳10美元的登记费,都可以无偿从西部国有土地中,获得约64.75公顷,也就是将近1000亩的土地。

只需要连续耕种5年以上,就能够合法拥有该土地。

再加上后续《植树法》、《荒芜土地法》、《石材法》等农业法令,将国有土地进一步无偿分配。

以及美国**为表彰内战功劳等,还将大量土地赠与了军人和公司。

这一系列的国家**操作下,在加上后续近百年的不断演变,才导致美国60%的土地成了私人的。

也正是因为这些政策的原因,这些私人土地的位置都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