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山野游方李华,救不得天下,只救眼前人。(2 / 5)

“女娃娃家世这么好能看上你,真是瞎了眼。兴国你可有家室的人,可不能乱搞。”

李易愣了一下,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自己说,可转念想想好像又没有错。

当时他只是一个隐姓埋名的野道士,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让无数同辈望尘莫及的绝世天骄。理应他们是不会有太多的交际,自己为了省事也躲着对方,可她每次都能找到自己。一找就是几年,想躲都躲不掉。

若说练剑,自己在剑道造诣和天赋并不如她,不杀剑不及天剑半分。若说道法,他修的道与她不同,能代替自己的在天剑宗至少有双手之数。

为什么呢?

“可能真的是瞎了眼吧。”李易哂笑,重新闭上眼睛,旁边的二爷又拿起竹笛吹起来。

这一次又换了一个曲子,活泼悦雀,犹如两只鸟儿在树梢上戏耍。

那时李长生没有给雪夜任何东西,哪怕名字都是假的,她所求的论道练剑也没有。

为了让这一根筋的剑痴知难而退,李长生与他切磋的次数屈指可数。反倒是带她去游山玩水,去看凡俗的灯会,去观冬至的梅花,去吃开春的面食.....看尽世间繁华,唯独没有修炼。

晚上,二爷留下来吃饭。

“怎么有两个兴国?”二爷懵逼,可能无妻无子的他不知道什么叫儿子像父亲。

李父解释道:“二叔,我才是兴国,这是我儿子李易。”

“哦~”二爷声音拉长,“兴国你什么时候有儿子了?”

李父哭笑不得道:“都有了快三十年了,您看我这白头发。”

“咦?孩子他爸,你白头发好像变少了。”李母注意到丈夫几近全白的头发变成了半白,以前是白中夹黑,现在是黑中夹白。

李易默不作声的吃着馄饨,为了照顾二爷的牙口,今晚吃的馄饨面。

白汤泡在拇指大的馄饨,上边铺着很多碎猪肉,一些碎葱花做点缀,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浅尝一口,猪肉的香,馄饨皮的滑,然后是馄饨的弹牙。

想起来每年开春他们都会去吃一顿馄饨。古代的路边小馆没有这么丰富,但味道也一绝。

吃完晚饭,二爷被李父送回家,李易拿着木剑在院子里兜兜转转,思考怎么用微乎其微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