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去看繁华去见盛世(2 / 7)

,你至少要留一手。

一开始这个规定是某些大能的口头约定,防止对方出手截杀自己的门人,更为了避免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报复。

后来渐渐地被人们认可。

同境界中争斗死了大部分都不会计较,可以大欺小是最不能容许的。不是修行界的人都讲武德,而是你家有大能出手,对方也有,你能杀人家门人,对方也可以。

当然不成文意味着可以随时打破,只要伱承担得住后果。

“我虽然输了,但你不能赶尽杀绝”这个想法听起来很扯淡,也很不讲道理,但却是修行界的规矩。很多人都得乐意如此,因为世界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

前几日无数人请战,但都没有被仙人启用,只是说了一句继续调查。

而今天,鬼朝找上门来。

对方还没开口解释,就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仇恨,这已经不用找理由了。

凡人之中两国相交,使团为脸。他们派这么一个溺死鬼过来,这不是打仙宫的脸吗?

众人没有说话,但由于略带敌意的目光,让整个宫殿变得异常的压抑。

间接导致溺死鬼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

大神通者皆能影响天地,哪怕只是细微的敌意,落到弱者身上也重如泰山。

更何况此地的元婴数量有上百之巨。

突然一袭清风吹拂,压抑的气氛荡然无存,连带着溺死鬼身上的怨气也消散了许多。

众人抬头望向高台,坐在玉座上的仙人神情平静,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愤怒与阴沉,只有往日的恬静。

溺死鬼从地上爬起来,踏进白玉宫,在众多人道大能面前双膝跪一下,口吐人言。

“幽而复明之圣,逐日而息之帝,拜会人族之仙。”

众大能此刻已经不再掩饰自身的不悦。

果然是狗腿吐不出象牙,开口就是抬高自己,而到了仙人只是一句人族之仙。

派一个溺死鬼代言也就罢,话里话外还带刺。

“此前吾与道友之人起了冲突,今日故来化解因果,此事吾有以大欺小之嫌……”

溺死鬼一字一顿的继续念下去,神情与目光依旧是那般呆滞,显然就是一个复读机。

而内容自然也如同溺死鬼这个来者一样,臭不可闻!

先是故意在称呼上抬高自己,随后稍微认了一下自己以大欺小的过错,紧接着说明前因后果。

最后表示此事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