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正当防卫(2 / 3)

“这还不好判?那男子作恶被女子反杀了,是他活该,按照律例,女子根本就不用给他偿命!”

他说话的声音不是嚷出来的,似乎只是在和朋友闲聊,陈述一个事实,但又恰巧让在他身边的人都听了个清楚。

人们听他说这话,顿时七嘴八舌的问他:“哪条律法说的,真的不用偿命吗?”

不怪底层百姓不懂法,这年头纸贵书贵,读书人都忙着科举考试做大官去了,谁有闲心去民间普法呀。

底层百姓字都不识几个,只能按照生活经验,知道个是非曲直、黑白对错,这种正经的法律条文,是绝对不会有人去研究的。

早前说话的男子好像被人们吓了一跳,他哆哆嗦嗦道:“以前偶然看到的,别问我呀,我也不清楚,这种事一查律法书和卷宗不就知道了?”

男人往后退了几步,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的关注点又变了,纷纷打听杀了强/奸犯是不是不用偿命。

百姓们听到了,谭大人自然也听得到,他也不着急下定论了,而是对自家师爷使了个眼色。

师爷接收到信号,连忙跑去后面的书库里面翻条文。

等了一盏茶时间,又或许是更久。

师爷满头大汗的抱着两本律法书和一本卷宗出来,走到谭大人面前,给他看自己找到的条文。

“大人,律法规定,若是妇人被人侵犯,她的丈夫可以当场打杀作恶的男子,但未标注女子若是反杀,该当如何判刑。”师爷压低声音说道。

谭大人皱起眉:“哦?那卷宗呢。”

师爷又拿出自己找到的卷宗:“卷宗倒是有先例,十年前,临县有一少女自幼习武,半夜遇见采花大盗,将那大盗打的半死,上任知府判这女子无罪。”

谭大人听完师爷的话,面色有些凝重。

见他如此表情,师爷又连忙道:“依属下之见,也可以让这赵桃花适用另外一条律法。”

“什么律法?”谭大人问道。

师爷又拿出一本律册:“就是这条,‘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王六半夜擅闯赵桃花所居住的屋舍,欲行不轨之事,被其屋主人赵桃花反杀,可判无罪。”

师爷会帮赵桃花说话,并不是没有缘故的,主要是他刚才去找书籍时,有洒扫的小厮给他塞了纸条,还有五十两银子。

有罪无罪,全靠律师一张嘴,这话放到哪个时代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