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疯狂鞭尸(1 / 3)

鹿角撞在“小三”厚实的“胸肌”上,陆弼晟表情变了即使是鹿头,表情的变化依旧非常明显。

陆弼晟心里狂吼:剧本不应该是这样的才对啊!这只铁皮人不应该应声而倒么?不应该被自己尖锐的犄角扎个对穿么?怎么会……

被刺中**挡板的“小三”屁事没有,除了被这股巨力撞退了几米外,一切正常,甚至连一点漆树脂都没掉。反观陆弼晟,随着“咔”的一声,它的鹿角发生了明显开裂。

虽说鹿角作为外骨骼并非身体器官,碎了也并不会给它带来什么伤害,但身体未受创伤不代表精神也没受伤。越是高傲的存在越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尊严被敌人踩在地上疯狂摩擦,那样比死还难受:

鹿角作为鹿类的标志,有些其它种族无法理解的特殊意义。就像动物界流行的比美那样,孔雀比开屏、鹦鹉比“口技”、猛兽比爪牙……而麋鹿比的就是角:谁的角更大、更粗、更硬,谁就能在配偶争夺战中获取主动权。

咳咳,陆弼晟好歹也是数百年的大妖,自然不会有争夺配偶的心思,不过这一米多高的鹿角确实是它一直自豪的,就像男性的骄傲一样。

一只断了角的鹿,其它生物看到了会怎么想?首先就会嫌弃它的颜值,其次是嫌弃它的身体状况断角怎么着也得算个二等残废了吧?,再写就是怀疑它的战斗力:它这角不会是跟同族好狠斗勇时被打断的吧?呵,战斗力不行啊。

雄性生物不能轻易说不行,雄鹿也是如此。所以才说陆弼晟这一断角,尊严就被按在地上疯狂摩擦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作为身经百战的妖族老前辈,陆弼晟深知只有活下来才有资格思前顾后这一道理。正打架呢,生命都没法保障,谁还管它什么雄性的尊严不尊严的?

借着这股撞击力,它也学着宗冥施展出“战术后跳”,往大马路上逃去:东边不亮西边亮,铁皮人你等着,咱们山水有相逢!

对它而言,这时候唯一可以选择的逃跑方案就是进市区了。往郊区跑肯定是死路一条,地广人稀的不正好遂了人类使用“火力清除”的愿么?只有跑进市区、最好是繁华地带,它才有脱身的机会。

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这句话放在绝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