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大佬”门生(1 / 4)

俗语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在场的除了那女鬼外都是同一组织的同事,喊得密切点还能称战友呢。

战友的任务目标都抢,还有没有天理了?这样的事是要被曝出去,是要背处分的!

如果这鬼物是野生怨灵,那自然谁抓到了就算谁的,而若是别人的任务目标……除非接了该任务者主动提出请别人帮忙,别人才可以出手相助,事成之后也会给予一定的任务分红。

spc有一小部分实力不够手速却挺快的专员就专门钻这个空子:他们靠着手速接下任务后也不去执行,把任务“外包”给其他专员,从中收取三到四成的“手续费”。

三到五成的手续费其实并不高:比如说某专员接了个任务却又因实力不够完成不了,这时旁边正好有个实力强大的路过,他请对方辅助完成任务后会付给他她一定的佣金,而这部分佣金最多也不会超过任务总报酬的一半。

与其这样,还不如做“中间商”呢,自己靠着手速可以多接几个任务,同时“让利于人”,对方也能多分一两成积分……两厢情愿的事,他好我也好,何乐而不为?

总之,劳动人民永远是最辛苦、受压迫的。

“等会儿,你说这是你的任务目标,能拿出证据么?”某个不甘心白跑一趟的哥们问道。

“什么证据?”

“任务清单,只要是印了spc公章的文件都行。”楼顶上的大伙都目光凿凿的盯着宗冥,就期待着他的嘴型组成“不能”二字。

然而都说是已经接了任务了,哪有师出无名的道理?宗冥笑着调出个人终端的位置共享功能,给方圆百米内的专员们发了份文件过去。

在出租车上时宗冥就把这事给弄好了,从申报任务到审批完成,花了不到五分钟。

按流程来算不可能这么快的,一个新任务从报上去到审批到二次审核再到最终发布,至少也得一个小时。宗冥是走的张主任的门路:

上回因为那只“太甲尸”的缘故,张主任狠狠刹了以黑框眼镜为首的“命共体”派的威风,而作为处决太甲尸的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