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回 华兴约书(1 / 5)

乞活西晋末 万载老三 2333 字 6个月前

八月十三,军政工作会议,张宾就分田问题补充道:“我再加上两条。其一,公布一条政令,凡选择务农者五年内不得改为非农丁户,而选择非农丁户者,则可于每年年底丁户调整之际,自由迁户为农业丁户。其二,放出消息,华兴府明年或将再得大量土地,丁户若推迟至明年参与分地,可在今年分地方案基础上额外多得五亩自有田的安置配额。”

得,窥控人性,果然是老狐狸!包括纪泽在内,许多人心中嘀咕。当然,众多只知打杀的军将们依旧一片茫然。会场再无他人出声,显然纪泽与张宾二人提出的解决办法或得了一众高层的认可。

华兴府可没大晋官场的冗语拖沓,眼见别无意见,纪泽随即道:“既如此,分地之事便按上述办法实施劝导,还请相关部门多下功夫,务必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既控制农户人数,又得避免百姓生怨,并且,本月底必须完成丁户登记,下月底前则需结束人员落户地调整,达成各乡村农户最终的合理配置。好了,诸位可还有其他议题?”

......

又是一应事务讨论,直到再无人提出议题,纪泽这才敲敲案几,正色道:“而今法规定了,机构全了,百姓也基本齐心了,海外四岛即将分田分地,完全步入社会正常秩序,某决定十月初一举办典礼,开府立衙,正式成立华兴府!”

此言一出,众人皆眼前一亮,虽非公然称王独立,但华兴府也是妥妥的自立政权,大伙跑不了一个开府功臣啊。纪泽淡淡一笑,转而严肃道:“所谓名不正言不顺,我华兴府自然不可能得到大晋朝廷敕许,纪某也无意搞甚天意昭昭,我华兴府以民为本,民意即天意,是以,某欲与所有公民、平民签订一份《华兴约书》,作为我华兴府成立之民意依据!”

言罢,纪泽冲吴兰使个眼色,吴兰旋即取出一份文稿,开声朗读道:“《华兴约书》初稿如下,第一条,华兴府民承认接受府主纪虎(纪泽)之管理,由其颁布律法,组织机构,任免官吏,编练军队,行使最高一级之立法、司法、行政与军事等权;第二条,纪虎须得保护府民,使其免受非法侵犯,并于危困之际承担赈济义务。”

“第三条,纪虎有权向府民适度征收法定税负,但需依据通用法律条文,且须保证府民正常生活所需;第四条,府民若是损害华兴府或其他府民之权益,华兴府须得依据既有法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