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案情反转(2 / 3)

鬼眼讼师 狸教授 1048 字 8个月前

实习律师低,特别是我们欣玲律师事务所这种在整个华南省算数一数二的一流大所。

又过了几天,我准备好材料交给马晶晶,让她去法院申请,然后又去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信息,接着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和证据目录,再亲自去法院**了立案手续,缴纳了诉讼费,拿到了案号。

150万的标的,诉讼费是18300元,普通程序,当然这个钱是小丽父亲转账给我,如果胜诉,是由被告负担。

又过了一段时间,法院将被告的答辩状和证据副本邮寄给了我,因为太忙,我没有将邮件拆封便随手塞进了公文包,打算回家再看,也可以和唐瑜嫣及韦锦一起八卦一下案件进展。

当天晚上在家里,我们一家三口吃完饭,一起收拾好餐厅厨房,我从公文包里拿出了蓝白相间的法院专递EMS大信封,说道:“小丽家案件的被告答辩状收到了,你们要一起看看吗?”

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茶的唐瑜嫣和韦锦同时说道:“好呀好呀。”

我走到她俩中间坐下,撕下大信封的密封条,将里面的材料拿出来,然后和她们凑到一起阅读起来。

刚看到答辩状第一点,我的头皮瞬间就炸了。

唐瑜嫣也骂道:“妈呀,不是吧,小丽怎么对我隐瞒这个关键细节!”

韦锦则笑着说道:“我说嘛,事情怎么会如此顺利,原来是有坑。”

答辩状的开头是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信息,答辩请求一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二是请求法院判令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第一点理由写道:被告并未将洋水仙作为韭菜送给原告母亲食用,而是原告母亲趁被告家无人,擅自翻越被告家护栏,进入被告的小花园,将洋水仙误认为韭菜切割并盗走食用,该事实有福建园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不予立案通知书、小区监控录像予以证实。

第二点理由写道:即便法院认定被告存在过错,也不应是全部责任,而应是次要责任。如前所述,原告母亲的行为属于偷窃行为,该行为是导致原告母亲食用洋水仙中毒死亡,原告本人住院治疗的根本原因,因此请法院酌情考量。

第三点理由写道: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过高,原告本人住院治疗花费有医院病历和医疗费票据为证,被告予以认可。原告母亲的抢救费亦有医院病历和医疗费票据为证,被告予以认可。原告母亲的丧葬费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予以认可。但是亲友前来吊唁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餐饮费过高,且是否实际发生无相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