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李来亨与郑成功!(2 / 6)

一听到这,旁边的冯康顿时流起了口水。

在美洲大陆上,吃倒是不愁。

因为这里山川壮丽,物产丰饶,哪怕是玩游牧,也饿不死人——印第安人几千万人玩游牧都饿不死,何况是他们这几百号人?

但虽然饿不死人,能够吃饱。

但想吃好可就不易了!

反正,冯康他们是一直没能吃好。

这个吃不好,并不是说,他们要饿肚子,而是说吃不到想吃的东西。

虽然他们携带过来了大量的物资,还有大量的种粮,但是,真正能够供给他们的食物,是并不多的。

尤其是,刘臣良还要多留种子。

所以,能够吃到他们嘴里的食物,就更不多了,是支撑不了他们在美洲生存到来年播种收获的。

因此,大明朝的美洲开拓团首批成员们,他们平时吃的主要就是打猎得来的野味。

就是吃肉。

其中,主要是以牛肉为主。

松鸡,野兔,还有清河内捕捞上来的,乱七八糟的鱼儿。

吃肉当然是件好事了,刘臣良他们一伙子人,往年就没咋吃过肉,哪怕是出身还算不错的刘臣良,一年到头,能吃个十来斤肉就算是烧高香的了。

至于冯康他们,那就更惨了。

这些生活在明末乱世里面的北人,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苦啊,从小到大吃过的肉,估摸着加一块,也不够一百斤。

而且,这还是把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算上了的结果。

就拿冯康来说,他这辈子吃过肉最多一天,就是崇祯十八年正月初一。

当时,成了大清国旗帜下,一名光荣的绿旗奴才兵的他,终于有点财力,多吃点肉了。

当时的冯康,是煮了一个肘子,包了一百多个肉蛋饺子,又摊了五六个鸡蛋!

吃到了前所未有的一顿美餐。

可自打到了美洲,这些个之前没咋吃过肉的家伙,竟然一个个,连肉都吃腻了。

甚至见到了牛肉,就想哕出来……

这一个个,可真的是忘了啊!(实际上也不是忘本,主要是光吃牛肉,人也扛不住啊)

尤其是,这些肉处理的也不怎么好,那些个野牛肉,本来就粗劣,再加上也没什么佐料可以腌制,绝大多数吃法,就是直接烧开锅,加点盐,煮一大锅的水煮牛肉。

这样的吃法,也难免大伙会吃腻。

眼下,看着这刚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