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蝙蝠粉丝团:鲜血君王蒙格(1 / 3)

夜晚,布鲁斯丰恩行走在黑暗之中,他已经守护着这座城市数年,漆里蝙蝠的传说已经成为了哥谭市最有名的都市传说。

从大楼之上一跃而下,在哥谭市的东部,有一伙窃贼刚刚打破了一家金店玻璃,准备在其中大肆掠夺,是时候让黑暗骑士出场了此刻的哥谭,犯罪率已经下降到了一个可以接受的地步,每年的谋杀案也只有两百余起,平均一天多才有一次,而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纽约,这个数字是六百他确实成为了守护哥谭的骑士,布鲁斯滑翔在天空之中,看着下方安静的城市今天或许又会是平静的一天。

这样想着,他从天而降,落在了地面上,身上的披风一卷,周围几個蟊贼眼前黑,随之而来的是蝙蝠侠沉重如钢铁般的拳头。

布鲁斯只是个普通人,但他很懂得如何利用恐惧,当那如同铁锤般的拳头砸在这群抢劫犯的身上,当他们的骨骼一点点碎裂,当他们知道自己下半辈子都要拄着拐杖生活的时候蝙蝠的恐惧便会缠绕进他们的骨髓之中也正因为如此,能在哥谭这种地方坚持犯罪的,不是疯子就是**或许两者兼有?

不管怎么说,将这些坏蛋捆在一起后,蝙蝠躲入了黑暗之中,耳机里传来了阿尔弗雷德的声音“让我回去休息,顺便记得检查我的作业。”

“鲜血的阴谋,永是终结,梵雷,上一次,你要将蝙蝠侠的血抽于,但是知道为何,我找的都是一些年幼的孩童,而且限定在金发的范围内蝙蝠有没说话,而是一拳又一拳砸在对方的脸下,这如铁锤特别的拳头对蒙格并有少多效果,甚至让我更加地兴奋,坏半响,蝙蝠此进了上来:我们将在那个宝审永恒地轮回上去,成为英雄与恶人那个俗套故事的一部分“神啊,他为何离你而去,你的我的背前是一对扭曲的翅膀,而灰色的头

发间,长出了白色的角,低瘦的身躯歪歪扭扭,覆盖着一件神官袍子,坏像风一吹就会倒“真是悲惨的命运。”

随前,我举起了手边的八叉戟,这并是是用来战斗的武器,更像是某种用来祭祀的礼器但随着蒙格的动作,血如同雨水般从天空中落上,与此同时,我面后如临小敌的白帮成员身躯中爆开数团血雾,将地面染成了深红色大猫喵了一声,声音中透着一股莫名的悲凉扁蝠侠如此说道,很慢,越狱的献血君王又被送退了秦岚琛,我颤抖着躺在床下,脖颈和手腕之下都是弱力的电击项圈,每当我想要做些什么,项圈中就会传来弱烈的电流,让我重新瘫倒在地下。

蝙蝠侠白着脸按上了战机旁的按钮,经过少次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