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有事相求(2 / 3)

昏暗的灯光下,就其规模而言并不算小的酒馆里早已挤满了人,就连那条极具标志性的加长吧台的边上都座无虚席。

人们或三两个凑在一起,吵嚷个没完,或独自一人兀自找个角落,一声不吭地观察着四周,亦或是厚着脸皮主动去找吧台前的那个一脸凶相的酒保搭话,唯一出奇一致的,就是那些人的手上几乎都拿着一只同样款式的酒杯。

即便杯子里早已空空如也,也没有人会放下,因为只有手上拿着杯子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死士。

这,就是百乐门定下的规矩。

李强的到来,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纷纷投来了渴望的目光。

倘若换作旁人,被如此多的目光注视,难免会感到有些不自在,而李强却依旧神情自若,仿佛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一般,缓步走到那个凶脸酒保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麻烦你,帮我发一个委托。”

……

与此同时,明公馆小祠堂。

明镜那一鞭又快又猛,打得明楼猝不及防,紧接着一阵剧痛便从手臂上传来,狠狠地刺激了一下自己的大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居高临下的明镜见状先是下意识感到十分地心疼,但很快便又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硬生生地把已经快要到嘴边的那些关切的话给咽了回去。

“明大公子,清醒些了吗?”明镜收回马鞭,冷着脸问道。

“大姐,有话好说。”明楼连忙说道。

明镜这才微微点头,“好!你清醒了就好,千万别在我这里冠冕堂皇的做演讲,我不吃可那一套!你在外面嚣张跋扈也就算了,到了家里就给我规规矩矩地说人话!听到没有?”

明楼连忙点头称是。

明镜这才勉强将马鞭放回到了祭台上,阴沉着脸问道:“说,你这次回上海做什么来了?”

“做中国人该做的事。”明楼真心诚意地回答。

“拿什么来证明?”明镜又问。

“时间,时间可以证明这一切。”

“多久?”

“可能会很久。”

“很久是多久?”

“也许三五年,也许七八年。”

“这么长的时间……给足了你改弦更张的机会。”说到这明镜稍微顿了顿,然后才终于引入了这次谈话的正题,“不过,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立辨忠奸!”

“姐姐请讲。”

“我打算过段时间去一趟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