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 这就是喜欢(1 / 3)

林诗情和爱丽丝从天而降。

苏哲吓了一跳,等到他视线凝然,发现焕然一新的林诗情,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还是白白净净的好看啊...

皮肤状态对一个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一直以来,就有「一白遮十丑」的俗语。

青春期的时候,班上的男生长了一脸痘。

有的脸上的痘消不下去,还成了疤。

那个样子,就算五官很好看,可也终究称不上帅。

林诗情本身是很白的。

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白到发光」。

“小情。”

苏哲直接抱住了林诗情,几乎将她抱进了他的身体里,永远都不想松开。

“抱得这么紧干嘛...”

林诗情轻轻说道,心中却打翻了蜜罐,甜得不行。

懵懂的爱丽丝站在一旁,看着紧紧抱在一起的苏哲和林诗情,心脏居然有些要跳起来的感觉。

什么情况,血族的心脏怎么可能会跳啊喂!

一张素净的小脸,也变得微红。

原来,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是这样相处的吗?

爱丽丝想到了一些和林子凯的往事。

他们两个貌似也经常抱在一起...

林子凯有些时候,看着自己,也会露出苏哲叔叔看小情姐姐,一样的表情。

原来,这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个人,是这个样子吗?...

爱丽丝又有些明白了。

苏哲再一次牵起了林诗情的手。

这一次的她,牵起的,不再是冰冷的血能。

而是柔嫩温润的纤手。

带着真实的触感...他的小情,再度完整无缺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

临近八点,爱丽丝拿着一个小碗,小碗之中,装着澄澈的淡金色血液。

她乖巧地穿着小兔叽拖鞋,身穿淡粉的兔子印花睡衣,走进了一楼的房间。

要是头发再是白色,和「和泉纱雾」就更像了...

苏哲和林诗情就在屋子里。

他们注视着爱丽丝坐**边的椅子,然后拿着手中的小碗,一点一点地给林子凯喂血。

爱丽丝十分认真,比做数学题还要认真得多。

林诗情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爱丽丝——

在刚才爱丽丝去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