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林阚辩解(3 / 3)

辩护。”

“实际上她却是暗地里,一直在鼓励,教唆,帮助赵寻告她的委托人成功的动机。”

“这件事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所以我们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犯有教唆罪,成立。”

法官听了后,让林阚和她的辩护律师任正质证。

因为没有什么可质证的,林阚和任正就都说没有。

接着到了辩护环节,林阚就对于公诉方举证她在海边教唆赵寻,然后她又送赵寻去报案的视频证据,进行辩护道。

“我那时只是在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了解她心里的想法,并没有进行教唆。”

公诉人道:“在视频证据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赵寻在海边的状态,对于被告人所说的内容,她自己是根本还没想出来的。”

“她是在听了被告人的话后,才恍然大悟,知道应该怎么报警,她报警后应该怎么说。”

“然后赵寻从沉思,忧郁的状态,变为了兴奋。”

“接着她说了肚子饿,被告人就去请她吃饭。”

“在吃饭过程中,被告人一直在持续的进行教唆,特别是在赵寻吃饱后,表示自己要去一个地方,被告人点名,猜出她要去要去报警,接着继续鼓励她去报警,以及帮她完善报警的理由。”

“接下来甚至是送她去报警。”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是怎么了解她内心的想法的?”

“她的想法都是在你教唆后,你的话才形成了她的想法,你能从她这了解到什么想法。”

“唯一能了解到的,就是在伱教唆她后,你的教唆有没有成功的,让她去报警。”

“所以被告人说的,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了解赵寻的想法,根本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