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七十四章 见方木(1 / 3)

周浩他们来到绿藤后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有第三起案子。

第三起案子的死者叫吴兆光。

他是被纵火烧死的。

之所以被方木认为可以并案,是因为火灾发生时吴兆光的面包车挡住了消防通道。

而在半月前,他的车同样挡住消防通道,阻碍了消防员的救援,导致有人被烧死了。

这是一个没有公德心的人。

他的确害死了人,法律却拿他没有办法。

最多只是罚款而已。

吴兆光符合杀手的目标理论。

方木并案的理由很明确,这是一个“大侠”在行侠仗义。

他在惩罚那些他认为有罪而没有受到法律惩罚的人。

大侠在美剧里被称作义警。

周浩以前对大侠还是很有好感的,但后来做了警察后才觉得如果人人都这样行侠仗义,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乱世的时候大侠就是大侠,现在的法治社会,大侠就是罪犯。

人人都靠自己讨回公道,倒霉的还是那些安分守己善良的人。

所以他COS的是绿箭侠而不是惩罚者。

绿箭侠跟蝙蝠侠一样不杀人,就是为了把自己跟罪犯区分开来。

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不是神,没有资格审判任何人,更没有资格去剥夺他人的生命。

当然周浩并不是完全接受他们道德标准。

周浩有自己的标准,他不弑杀但不介意杀人,自己的仇人当然是不能活着的。

不像绿箭侠和蝙蝠侠那么迂腐。

而现在这個被方木戏称为“大侠”的人。

就是那些在网络上判案的普通网民。

动不动就死刑起步,平均凌迟,上不封顶的那种。

网民的行为不是判案,是报复。

报复和判案的区别在于理性。

报复讲究的是,你泼我一杯水,我把你溺死到海里,出发点在于满足自己的报复心理。

而真正的判案是以法律为基础,讲究的是“一报还一报”,你犯了多大的事,我就给你相应的惩罚,理性面对罪犯,而不是“朴素的正义感”。

普通网民只是嘴嗨,这人是真的行动了。

第一个被杀的老师,是一个体罚学生的老师叫魏明军。

魏明军学生的**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但实际上是有因果的关系的。

不过这点因果